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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克什克腾旗财政局协议采购部分服务类项目代理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类)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点击:114次 日期:2016-09-25 13:22:23.0
2016年08月24日 赤峰市宏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协议采购部分服务类项目代理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类)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克财购准字(电子)[2016]77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采购人原因,在不影响招标结果情况下,为方便投标人投标,采购人决定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作如下更正,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证明并在财政部门官网可核查)和工程招标乙级(含)以上代理资格,能够独力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从事政府采购的业务人员不少于5名,从业人员具备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总人员的比例不少于80%,2015年1月1日以来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证明(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及统计表),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证明;
4、赤峰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投标人,需在赤峰境内设立有分支机构,并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和工商部门营业执照;
5、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克什克腾旗政府采购大厅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期从事工作,协议履行期间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近三年内参加过省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培训,并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须提供职称、培训证书、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记录证明(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及统计表)。
6、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更正为 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证明并在财政部门官网可核查)和工程招标乙级(含)以上代理资格,能够独力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从事政府采购的业务人员不少于5名,从业人员具备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总人员的比例不少于80%,2015年1月1日以来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证明(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及统计表),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证明;
4、赤峰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投标人,需在赤峰境内设立有分支机构,并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和工商部门营业执照;
5、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克什克腾旗政府采购大厅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期从事工作,协议履行期间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近三年内参加过省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培训,并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须提供职称、培训证书、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记录证明(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及统计表)。
6、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组成中资格部分:
原文:★2015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人员名单(加盖社保局公章)和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
更正为:★项目负责人2015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局公章)和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提供2015年12月份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
原文:★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
更正为:★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提供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和2015年1月到12月份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原文:★赤峰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投标人,需在赤峰境内设立有分支机构,并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和工商部门营业执照(或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更正为:★赤峰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投标人,需在赤峰境内设立有分支机构。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的公证件或工商部门营业执照(或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的 三、评分标准文件依据:
原文:“本次评标内容按照赤财购[2010]657号文件制定,分为投标资格、价格权值、综合实力三个部分进行代理”。
更正为:“本次评标内容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文件制定,分为投标资格、价格权值、综合实力三个部分进行评审”。

2、原公告中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09月13日 上午 9:00,更正为 2016年09月29日 上午 9:00。
3、原公告中的投标地点: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6楼开标16 室,更正为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开标八室。
4、原公告中的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3日 上午 9:00,更正为 2016年09月29日 上午 9:00。
5、原公告中的开标地点: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6楼开标16 室,更正为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开标八室。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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