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受常德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丹溪路(沅水四桥—太阳大道)新建工程(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修改:
1、招标文件P218页(一)投标函部分内容“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分部分项工程费:RMB¥:元
措施项目费:RMB¥: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RMB¥:元
其他项目费:RMB¥:元
其中: 专业工程暂估价RMB¥:元
规 费:RMB¥:元
其中:养老保险RMB¥:元
税 金:RMB¥:元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RMB¥: 元”现变更为: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直接费用:RMB¥:元
各项费用和利润:RMB¥:元
其中:安全文明费RMB¥: 元
规费RMB¥:元(其中社会保险费:RMB¥: 元)
销项税额:RMB¥:元
附加税费:RMB¥:元
其他项目费:RMB¥:元(其中:暂列金额:RMB¥: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投标函其他内容不变。
2、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时间延长至2016年9月21日。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它事项不变。
招 标 人:常德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