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德金柳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太阳大道三期(柳叶路-洞庭大道)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修改:
1、招标文件P175页(一)投标函部分内容“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分部分项工程费:RMB¥:元
措施项目费:RMB¥: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RMB¥:元
其他项目费:RMB¥:元
其中: 专业工程暂估价RMB¥:元
规 费:RMB¥:元
其中:养老保险RMB¥:元
税 金:RMB¥:元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RMB¥: 元”现变更为: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直接费用:RMB¥:元
各项费用和利润:RMB¥:元
其中:安全文明费RMB¥: 元
规费RMB¥:元(其中社会保险费:RMB¥: 元)
销项税额:RMB¥:元
附加税费:RMB¥:元
其他项目费:RMB¥:元(其中:暂列金额:RMB¥: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投标函其他内容不变。
2、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3 人、安全员 3 人、质量员 2 人。”现变更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4 人、安全员 4 人、质量员 3 人。”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它事项不变。
招 标 人:常德金柳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