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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2015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十二标段澄清内容

点击:259次 日期:2016-09-11 05:23:55.0

 

浏阳市2015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招标补充说明
浏阳市2015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2016年9月6日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发布,现对招标文件中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10.招标人特别提示:7、工程结算资料已提交给甲方办理工程结算审核后,由于乙方漏报的,不得增补工程结算资料。结算审计(含初审和终审)完成后,乙方必须在10天(日历天)内核对好并签字确认,每超过1天罚款1000元,超过30天审计部门有权直接确认审计定额。”
现修改为:7、工程结算资料已提交给甲方办理工程结算审核后,由于乙方漏报的,不得增补工程结算资料。结算审计(含初审和终审)完成后,乙方必须在10天(日历天)内核对好并签字确认,每超过1天罚款1000元,超过20天审计部门有权直接确认审计定额,并将中标单位列为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投标。业主只负责合同价以内的结算送审额的审计基本费用,超出部分由中标单位支付。”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补充说明与原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充说明为准。
 
 
                 招标人:浏阳市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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