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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胡陈乡特色水蜜桃产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01)号

点击:407次 日期:2016-09-08 11:42:05.0

 

宁海县胡陈乡特色水蜜桃产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文件
补充修改通知(01)号
补充通知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兹通过本补充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县胡陈乡特色水蜜桃产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本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1、原招标文件p12页中 “计划交工日期:2016年2 月 6日”修改为:“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2 月 6日”
2、原招标文件p39页中的2.2.4(4)条款其他因素(3)“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开标时到场得分(1分):法定代表人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且与营业执照所登记一致的得1分,技术负责人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且与资质证书所登记一致的(如资质证书上无法体现其任职资格的,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系统上查询登记的技术负责人为准)得0.5分,否则得0分。”修改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开标时到场得分(1分):法定代表人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且与营业执照所登记一致的得1分,企业技术负责人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且与资质证书所登记一致的(如资质证书上无法体现其任职资格的,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登记的企业技术负责人为准)得0.5分,否则得0分。注:若上述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同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最高得分为1分。”
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更正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招标人:宁海县胡陈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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