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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王台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及食堂翻新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点击:239次 日期:2016-08-31 13:09:50.0

 

禹王台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及食堂翻新改造工程
变更公告
一、变更内容:
1.原公告内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禹王台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及食堂翻新改造工程
地  点:开封市境内
工  期: 90日历天
投 资 额:约160万元
标段划分:禹王台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及食堂翻新改造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要继续教育的需要具有继续教育证书,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3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开标时提交审查委员会使用;但申请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配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禹王台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及食堂翻新改造工程
地  点:开封市境内
工  期: 90日历天
投 资 额:约160万元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禹王台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及食堂翻新改造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禹王台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及食堂翻新改造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要继续教育的需要具有继续教育证书,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3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总监应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开标时提交审查委员会使用;但申请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配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时间延期至2016年9 5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禹王台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7898999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寇先生  
联系电话:0371-23234066 2323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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