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溪至丽阳坑、贺家坑提水工程施工招标补充文件2 |
点击:346次 日期:2016-08-29 14:23:14.0 |
招标序号:丽水利招2016003号
一、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现更改为:
“交纳的注意事项:
1、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有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的企业(具体参照丽招管办[2013]15号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年度缴纳证,超过缴纳证额度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汇票方式交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丽水分行
银行帐号:8110 8010 1300 0640 816
3、其他方式: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丽水分行
银行帐号:8110 8010 1300 0640 816
(投标保证金一般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处)。”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6日
备案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