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秀峰路南段及兴阳路南段道路工程(秀峰路南段)补充文件(一) |
点击:219次 日期:2016-08-15 17:02:22.0 |
松阳县秀峰路南段及兴阳路南段道路工程(秀峰路南段)
招标编号:SGCJS2016-017
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松阳县秀峰路南段及兴阳路南段道路工程(秀峰路南段)施工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7页前附表三中的第3点现更改为:
3 |
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及资料 |
提交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复印件上二维码能扫描;2、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公告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的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文件中拟定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4、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证);5、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6、评标办法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 |
|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备案单位:松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松阳县兴民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