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新增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A包、B包)变更公告 |
点击:359次 日期:2016-07-30 11:23:23.0 |
1、项目名称:兴义市新增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A包、B包)
2、原项目名称:兴义市新增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A包、B包)
3、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607】-106-1
4、项目序列号:A包 州公易采【201607】-106-1-2
B包 州公易采【201607】-106-1-1
5、项目联系人:陈文斌
6、项目联系人电话:0851-86782318、0859-3330123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7月15日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1)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P5页P9页:特殊资格要求:(1)投标人经营范围中具有从事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和城市生活垃圾清运、转运处理或运输的服务内容。
现修改为:“特殊资格要求:(1)投标人经营范围中具有从事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和城市生活垃圾清运、转运处理或运输;保洁服务、城市道路清扫的服务内容”。
(2)原采购文件P18页P51页,评标机构--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从贵州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评标专家6人,业主代表3人,共9人组成评标委员会。
现修改为:“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从贵州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评标专家5人,业主代表2人,共7人组成评标委员会”。
(3)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P5页: ④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不得少于10人,需提供近三个月(2016年6月、7月、8月)有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不得少于10人,需提供近三个月(2016年6月、7月、8月)有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8月份无法提前缴纳社保的,请到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无法缴纳的情况说明(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但必须提交6月、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拟派人员姓名(最少10人及10人以上)应在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中体现】”。
采购文件中有社会保险的地方均增加本条:“【如8月份无法提前缴纳社保的,请到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无法缴纳的情况说明(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但必须提交6月、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拟派人员姓名(最少10人及10人以上)应在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中体现】”。
(4)原采购文件中P9页:④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不得少于10人,应附身份证、公司聘用书或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保险缴纳时间:近三个月(2016年6月、7月、8月)。(原件备查)
现修改为:“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不得少于10人,应附身份证、公司聘用书或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且拟派人员姓名应在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中体现,如8月份无法提前缴纳社保的,请到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无法缴纳的情况说明(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但必须提交6月、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拟派人员姓名(最少10人及10人以上)应在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中体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保险缴纳时间:近三个月(2016年6月、7月、8月)。(原件备查)”
(5)原采购文件中P10页: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副本捌份。现修改为:“正本壹份、副本陆份、电子光盘壹份”。
(6)原采购文件中P17页:5.1.1并将商务标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套内,技术标正、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包封套内,共2个包封。
现修改为:“并将商务标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套内,技术标正、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包封套内,电子光盘单独包封,共3个包封”。
(7)原采购文件中P57页: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现修改为:“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光盘 份”。
(8)原开标时间:2016年8月5日 09时10分现延长至2016年8月16日09时10分。
(9)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更正后文件。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2016年8月16日 09时10分。
11、ppp项目: 否
12、采购人名称: 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 兴义市
项目联系人: 廖娟
联系电话: 0859-3668332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外环东路227号久联华厦十三层
兴义市瑞金大道铭都公寓A栋17楼
项目联系人: 陈文斌
联系电话:0851-86782318、0859-3330123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