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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海市经济开发区乌达管理委员会乌五、乌甘双回35KV线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点击:370次 日期:2016-07-29 17:40:51.0
2016年07月25日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乌五、乌甘双回35KV线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乌区政采字【2016】49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乌五、乌甘双回35KV线路改造工程,原招标公告中“3、资金来源:中标人垫资建设”。现变更为:“财政资金,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中的采购文件编号:2016ZCDG037-SG,更正为 2016ZCDG037-SG。
2、原公告中的第1包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乌五、乌甘双回35KV线路改造工程施工,更正为 乌五、乌甘双回35KV线路改造工程施工。
3、原公告中的第1包数量:1,更正为 1。
4、原公告中的第1包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乌五、乌甘双回35KV线路改造工程,线路全长1.312公里,更正为 乌五、乌甘双回35KV线路改造工程,线路全长1.312公里。
5、原公告中的第1包预算金额(元):1369800,更正为 1369800。
6、原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有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投标企业必须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3年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或地方公开通报批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为 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有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投标企业必须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3年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或地方公开通报批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原公告中的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6年07月25日至2016年07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6:00时,更正为 2016年07月25日至2016年07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6:00时。
8、原公告中的获取招标文件的网站: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系统,更正为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系统。
9、原公告中的报名材料说明: ,更正为 null。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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