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泰顺县罗阳镇中心大道-II期工程施工补充通知 |
点击:176次 日期:2016-07-28 01:27:11.0 |
泰顺县罗阳镇中心大道-II期工程补充说明一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我们发布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与招标文件及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63页“承诺书”: (3)项目负责人职称等级证书(姓名及资格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具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证书的填写证书号,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证书的无需填写证书号。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0577-67567228)
泰顺县罗阳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