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更公告 > 湖南 > 长沙市

X036线(普迹至镇头至柏加)路面大修工程I标段(K20+000~K27+000)澄清内容

点击:97次 日期:2016-07-15 19:14:29.0

 

X036线(普迹至镇头至柏加)路面大修
工程Ⅰ标段(K20+000~K27+000)补充说明
 
X036线(普迹至镇头至柏加)路面大修工程Ⅰ标段(K20+000~K27+000)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中的质量保证金限额:“终审金额的5%(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待质保期满且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凭交通主管部门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退还(不计息))”修改为:“终审金额的5%(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待缺陷责任期满且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凭交通主管部门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退还(不计息))。”
2、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1)工程按进度付款,工程完工通车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工程完工通车后第一个年度内(365天),分期支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完工通车后的第二个年度(或以后年度)凭浏阳市审计专业中心终审结算报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其中,按合同终审结算金额提取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修改为:“(1)工程按进度付款,工程完工通车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工程完工通车后第一个年度内(365天),分期支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完工通车后的第二个年度(或以后年度)凭浏阳市审计专业中心终审结算报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其中,按合同终审结算金额提取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3、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附件六表2后备注第三点:“3、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更换或调离施工现场。否则,除采取补救措施外,视为违约,每台次罚款2000元”修改为:3、主要机械设备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更换或调离施工现场,否则,除采取补救措施外,视为违约,每台次罚款2万元;试验检验设备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更换或调离施工现场,否则,除采取补救措施外,视为违约,每台次罚款2000元。
4、招标文件P51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原条款为:

34
22.1.2
主要机械设备按施工进度计划分批进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更换或调离施工现场。否则,除采取补救措施外,视为违约,每台次罚款2万元。
35
22.1.2
试验检验设备按施工进度计划分批进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更换或调离施工现场。否则,除采取补救措施外,视为违约,每台次罚款2000元。

修改为:

34
22.1.2
主要机械设备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更换或调离施工现场。否则,除采取补救措施外,视为违约,每台次罚款2万元。
35
22.1.2
试验检验设备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更换或调离施工现场。否则,除采取补救措施外,视为违约,每台次罚款2000元。

5、招标文件P61项目专用合同条款“e.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机械设备进场后,未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擅自撤换,以次充好,每撤换一台(套)处以2万元/台(套)的违约金。试验检验设备按施工进度计划分批进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更换或调离施工现场。否则,除采取补救措施外,视为违约,每台次罚款2000元。”修改为:“e.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机械设备进场后,未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擅自撤换,以次充好,每撤换一台(套)处以2万元/台(套)的违约金。试验检验设备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更换或调离施工现场。否则,除采取补救措施外,视为违约,每台次罚款2000元。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补充说明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浏阳市公路管理局
2016年7月15日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