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更公告 > 浙江 > 宁波市

沈海高速宁海南出口段拓宽改造工程(规划S313一期)施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01)号

点击:109次 日期:2016-07-15 17:30:50.0

 

沈海高速宁海南出口段拓宽改造工程(规划S313一期)

施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01)号

补充通知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兹通过本补充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沈海高速宁海南出口段拓宽改造工程(规划S313一期)施工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本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1、原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时间调整如下:

  (1)、开标时间调整为:2016年85日 9:00 时;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1685日8:00时前实际到账;

(3)、招标紧急通知时间调整为:201684日17:00时前;

(4)、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1685日 9:00 时;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条增加条款:“ 第3.7.3项第二、三自然段细化为: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款第(2)条及招标文件最后一页附件:投标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一览表中第5条为: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2016年4月、2016年5月、2016年6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清单(须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聘用合同和已交满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证明(须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

修改为:“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具有社保系统水印码)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具有社保系统水印码)。”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中工程量清单预算变更为:36171285 元。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变更为: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的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C=(A×K+B×(1-K))(100-i)/100

式中:

    C为评标基准价;

    A为招标人的投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以招标人报造价审查部门备案后的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开标时在三个连续值(0. 92、0. 93、0.94)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为调整系数);

    B为通过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控制价80%的投标人除外)的评标价按下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平均值:

    若m≤5,则直接计算m个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若5<m≤12,则去除1个最高值(Pmax)和一个最低值(Pmin),然后计算其余m-2个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若m>12,则先去除1个最高值(Pmax)和一个最低值(Pmin),然后从上述Pmax到Pmin划分为从高到低10个等差报价区间,计算各个区间内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区间临界值时,列入较高一个区间计算平均值),最后再对各区间算术平均值进行第二次平均,所得平均值即为B值(若某区间没有对应投标人的报价,则进行第二次平均时扣除相应的区间个数)。

    注:m为通过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控制价的80%的投标人除外)的家数。

    K为复合系数(从0.30、0.35、0.40三值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值);

   i为下浮系数(从2、3、4三个值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值)。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4(4)款第(2)条为:“(2)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开标时到场得分(1分):法定代表人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且与营业执照所登记一致的得1分,技术负责人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且与资质证书所登记一致的得0.5分,否则得0分。注:若上述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同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最高得分为1分。”

修改为:“(2)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开标时到场得分(1分):法定代表人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且与营业执照所登记一致的得1分,技术负责人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且与资质证书所登记一致的(如资质证书上无法体现其任职资格的,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登记的技术负责人为准)得0.5分,否则得0分。注:若上述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同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最高得分为1分。”

 

7、原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漏项,现补充图纸,详见附件,投标人自行下载。

 

8、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其他说明4.5款为:“4.5费率标准:本工程取费标准按部颁费率标准(2011)(营改增)计取,其他工程费:冬季施工增加费按准二区计;雨季施工增加费按Ⅱ区6个月计;不计行车干扰费、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及工地转移;间接费:取费除浙交[2008]85号《浙江省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补充规定》有规定外,一律按部颁费率标准取值及按照交办公路[2016] 66号文件调整;工程按一类工程取费,其中综合税率按11.07%计取,计划利润率按7.42%计取。”

修改为:4.5费率标准:本工程取费标准按浙江一类项目概预算-浙交办 [2016] 113号计取,其他工程费:冬季施工增加费按准二区计;雨季施工增加费按Ⅱ区6个月计;不计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及工地转移;间接费:取费除浙交[2008]85号《浙江省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补充规定》有规定外,一律按部颁费率标准取值及按照交办公路[2016] 66号文件调整;工程按一类工程取费,其中综合税率按11.07%计取,计划利润率按7.42%计取。”

9、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1工程量清单表中增加以下子目:

细目号

细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104-3

监控量测系统(暂估价)

总额

1.000

413-1

浆砌片石锥坡及基础

-a

M7.5浆砌片石锥坡及基础

m3

404.000

-b

φ108mm钢花管(包括注浆)

m

1852.000

-c

三复合排水网

m2

359.000

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详见附件,投标人自行下载。

 

10、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8 条为:“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子目102-4工程管理软件(暂估价)50000元、子目102-5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暂估价)100000元。暂估价的数量与子目采用工程量清单中的格式填报,其数量、子目、价格不得修改。”

修改为:“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子目102-4 工程管理软件(暂估价)50000元、子目102-5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暂估价)100000元、子目104-3 监控量测系统(暂估价)300000元。暂估价的数量与子目采用工程量清单中的格式填报,其数量、子目、价格不得修改。”

 

11、原招标文件第七章(二)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中增加上述增加子目的计量与支付,变更为:

、第103节  临时工程与设施

104.10计量与支付

1. 计量

细化为:

驻地建设标准化完成后,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并现场核实,按不同类别,分别以总额计量。驻地建设及施工场地建设标准化完成后,经监理人验收设备到位并现场核实,按不同类别,分别以总额计量。

施工临时场地建设,包括对临时场地的土方回填、压实、平整、硬化及工后的拆除等所有作业。

增加条款:“监控量测费用由发包人估定,以暂估价的形式按总额计入工程总价内。其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施工时按经监理人、指挥部核实的委托价格计量。”

第(2)款修改为:

2. 支付

驻地建设标准化子目所报总价的90%,应在第1~3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3次等额支付;余下的10%,应在承包人施工场地建设已经移走和清除,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时予以支付。

施工场地建设在开始建设时支付子目总报价的30%,待所有场地均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付至90%;余下的10%,应在承包人施工场地建设已经移走和清除,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时予以支付。

增加条款:“104-3子目在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

3、修改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104-1

承包人驻地建设(含标化工地)

总额

104-2

施工场地建设(包含拆除)

 

-a

水泥稳定碎石拌和站

总额

-b

沥青混凝土拌和站

总额

104-3

监控量测系统(暂估价)

总额

 

    、增加小节“第413节 砌石工程”

413.05  计量和支付

修改第(4)款:

(4)砌体的垫铺材料的提供和设置,拱架、支架及砌体的勾缝、泄水管,作为砌体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计量。

增加第(5)、(6)款:

(5)钢花管(包括注浆)按图示尺寸长度,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以米计量。

(6)三复合排水网按施工实际面积,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以平方米计量。

3.修改支付子目

子目号

细  目  名  称

单   位

413-1

浆砌片石锥坡及基础

-a

M7.5浆砌片石锥坡及基础

m3

-b

φ108mm钢花管(包括注浆)

m

-c

三复合排水网

m2


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更正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招标人:宁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行业主管:宁海县交通运输局

沈海高速宁海南出口调整图纸.rar
沈海高速宁海南出口段拓宽工程预算(7.14).rar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