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西街街道河星村文化教育中心(办公楼)工程修正公告 |
点击:85次 日期:2016-06-14 16:45:17.0 |
各潜在投标人:
龙泉市西街街道河星村文化教育中心(办公楼)工程(招标编号:龙建招2016(1)- 31号)招标文件现做如下修正:
{C}一、{C}招标文件第54页 “投标函”格式做如下修改:
1 、投标函
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序号为 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 元)的总价(注:报价保留到元),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并在 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我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将金额为人民币 元(¥ 元)的投标保证已递交。
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号: ,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5、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承诺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在招标的任何环节拒绝我单位投标或否决我单位投标,责任我单位自负,不向招标索赔任何经济损失。
6、我方在此承诺,若我方中标,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要求;本工程环境保护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J375-2004的标准。
7.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外,你方的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及附件)、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注:上述帐号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号)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单位:龙泉市西街街道河星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