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更公告 > 湖南 > 常德市

常德市武陵区财政外聘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选定项目更正公告

点击:80次 日期:2016-05-30 15:02:36.0

 

常德市武陵区财政外聘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选定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德市武陵区财政外聘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选定
政府采购编号:  武财采计(2016G004
首次公告日期20160525
更正事项: 评标因素和标准
更正内容及日期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评分标准第3条业绩原文为“投标人2014年以来甲级有3个金额达5000万元()以上、乙级有3个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房建或市政)项目结算审计或评审的成功案例计15分,最高计15分,少1个扣5分,扣完为止。在武陵区有评审项目业绩加计1分。(提供财政或审计部门出具的报告的复印件,审查原件,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投标人2014年以来甲级有3个金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房建或市政)结算评审(审计)项目或者有3个累计金额达5亿以上的政府投资(房建或市政)造价咨询项目,乙级有3个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房建或市政)结算评审(审计)项目或者有3个累计金额达2亿以上的政府投资(房建或市政)造价咨询项目的成功案例计15分,最高计15分,少1个扣5分,扣完为止。在武陵区有评审项目业绩加计1分。(提供财政或审计部门出具的报告的复印件,审查原件,否则不计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评分标准第4质量诚信原文为“投标人2014年以来获得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表彰的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称号,市级计7分,省级及以上计8分;无不计0分。(提供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文件的复印件,否则不计分)”,现更正为“投标人2014年以来获得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表彰的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称号,市级计6分,省级及以上计8分;无不计分。(提供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文件的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更正日期:2016 0530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常德市武陵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人:谭杰             电话:0736-776993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玲             电话:0736-7326166
2016 0530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