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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2016年静海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6-A-0180)更正公告第3号

点击:345次 日期:2016-05-28 23:14:17.0

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2016年静海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6-A-0180)更正公告第3号

2016-05-27 18:18:15

采购计划编号:201603111002000A4054

采购品目: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受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2016年静海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6-A-0180)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2016年静海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16-A-0180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5月9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项目需求书中定制球形防护罩(用于路口杆体顶端)取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定制球形防护罩(用于路口杆体顶端)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需求书中技术参数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若在投标现场无法提供定制球形防护罩(用于路口杆体顶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需求书中技术参数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定制球形防护罩(用于路口杆体顶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需求书中技术参数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否则中标无效。”要求。

三、更正日期

2016年5月27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响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41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智昊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205111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28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网址:www.tjgpc.gov.cn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27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2016年静海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6-A-0180)的更正公告第3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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