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购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项目(项目编号YHZB2016-S-039)更正公告第1号 |
点击:132次 日期:2016-05-22 23:14:27.0 |
受天津市静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静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购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购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项目
2.项目编号:YHZB2016-S-039
3.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5月18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删除第2条,变更为: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
2.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2、更正日期:2016年5月21日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齐宝熙
2.联系电话:022-58569836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大街37号
3.采购人联系人:王淑娜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8941366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569836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2-58569835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uhezixun_tj@126.com
6.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02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静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代理机构: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1日
附件YHZB2016-S-03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