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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2015年办公设备购置安装项目(项目编号DLGPC-2016-21)更正公告第1号

点击:147次 日期:2016-05-22 23:14:21.0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2015年办公设备购置安装项目(项目编号:DLGPC-2016-21)更正公告第1号

2016-05-20 16:29:51

采购计划编号:201604dl146110A0341

采购品目:货物>>其他服务

受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的委托,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2015年办公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2015年办公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DLGPC-2016-21
3、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5月10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更正事项和内容
(1)根据采购人申请,第一包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长,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每日9:00-11:30,14:0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继续出售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2015年办公设备购置安装项目(第一包)的标书。
(2)标书中第二部分第12页第二包(A3黑白复印机和激光打印机)的技术参数,A3黑白激光打印机中“1.标配A3幅面黑白激光打印机,鼓粉一体,有线网络打印,移动打印,缩放打印”
变更为:“标配A3幅面黑白激光打印机,鼓粉一体,有线网络打印,缩放打印”。
(3)标书中第二部分第12页第二包(A3黑白复印机和激光打印机)的技术参数,A3黑白激光打印机中“6.标配≥466MHZ双核处理器”
变更为:“标配≥466MHZ处理器”。
(4)标书中第二部分第12页第二包(A3黑白复印机和激光打印机)的技术参数,A3黑白激光打印机中“8.标配PCL  UFRII打印语言”
变更为:“标配PCL或者UFRII打印语言”。
(5)标书中第二部分第12页第二包(A3黑白复印机和激光打印机)的技术参数,A3黑白复印机中“2. 预热时间小于15秒,首张复印时间小于6秒”
变更为:“预热时间小于20秒,首张复印时间小于8秒”。
(6)标书中第二部分第12页第二包(A3黑白复印机和激光打印机)的技术参数,A3黑白复印机中“9.最大能耗低于1.0KW
变更为:“最大能耗低于1.5KW”。
(7)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16年6月7日上午9:30”
变更为“ 2016年6月23日上午9:30”
2.更正日期:2016年5月20日。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女士
2、联系电话:022-84376988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5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高福忠  022-24971162
五、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2、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3号
3、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2-84376988
4、集中采购机构邮政编码:300300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丽区卫生局和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采购单位: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集中采购机构: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20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2015年办公设备购置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LGPC-2016-21)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8437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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