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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赤峰市水利局赤峰市中心城区防洪及环城水系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点击:301次 日期:2016-05-06 14:35:02.0
2016年04月21日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赤峰市中心城区防洪及环城水系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资格预审公告项目(采购项目编号:赤财采购备字【2016】第008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赤峰市水利局要求,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中的第1包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防洪工程、生态景观工程、水质保护工程等。主要涉及锡泊河、英金河、阴河、小西沟、海苏沟、半支箭河等6条河道的治理,全部工程投资估算约为39.3亿元人民币。本项目为赤峰市城区开发子项目之一,与沿河两岸土地开发工作统筹安排。具体内容和投资估算以最终批复的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2、PPP合作期限 本项目的合作期为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
3、PPP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被选中的社会资本和政府方指定机构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根据政府方审定的总体方案进行详细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服务和移交。本项目以政府付费、购买服务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服务费;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4、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39.3亿元人民币,要求投资人具有120亿以上的融资能力。政府方指定机构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20%,社会资本投资人股权比例为80%,其余所需建设资金和配套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负责投融资。本项目中要求项目资本金和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均不低于建设总投资估算的30%。竞争性报价标的为本项目全周期内政府付费总额(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服务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为 2016年4月21日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赤峰市水利局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和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上发布了“赤峰市水利局赤峰市中心城区防洪及环城水系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资格预审公告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采购项目编号:2016CG115FW),因赤峰市水利局要求,现在对公告附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 对“资格预审文件”P7页要求“社会资本申请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中方控股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瑕疵。”做出修改,不再对“中方控股独立法人”资格做出要求。
2. 对“资格预审文件”P7页“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在递交磋商文件前30日内,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中有关的时间要求做出修改,修改为:“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在递交磋商文件前90日内,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的存款证明(若为多家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可以累计)”。
3、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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