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智慧和平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和平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网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项目(项目编号YHZB2016-H-008)更正公告第2号 |
点击:88次 日期:2016-05-04 10:38:38.0 |
受天津智慧和平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智慧和平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和平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网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天津智慧和平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和平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网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2. 项目编号:YHZB2016-H-008
3.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 更正事项和内容:
因校方工作安排,开标地点变更为:天津市财经学校综合楼3楼303教室(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
2. 更正日期: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海南
2. 联系电话:022-58569836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智慧和平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庆善大街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左晓雄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7340297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569836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2-58569835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uhezixun_tj@126.com
6.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02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智慧和平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附件1(更正公告回执)
代理机构: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更正公告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