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更公告 > 浙江 > 丽水市

龙泉市溪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和二期扩建工程跟踪审计项目修正公告

点击:129次 日期:2016-05-03 17:03:53.0
龙泉市溪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和二期扩建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修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龙泉市溪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和二期扩建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编号:龙建招2016[4]- 5号)招标文件现做如下修正: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中4.1.2项目班子人员配备及承诺(30分)

1)人员配备情况(20分):拟派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外的成员)中有建筑、安装、市政、园林造价员的每个得3分(同一人具有多项造价员资格,不重复加分),最高得12分;拟派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外的成员)中有近五年(以获奖证书中的发证时间为准)被省级造价管理部门评为优秀造价从业人员的,每有一人得7分(与前项可同时得分),本项最高得7分。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原件。

二、现修改为:1)人员配备情况(20分):拟派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外的成员)中有建筑、安装、市政、园林造价员的每个得3分(同一人具有多项造价员资格,不重复加分),最高得12分;拟派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外的成员)中有近五年(以获奖证书中的发证时间为准)被省级造价管理部门评为优秀造价从业人员的,每有一人得8分(与前项可同时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原件。

    三、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单位:龙泉市溪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53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