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第4条:招标文件的获取4.3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现变更为:4.3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招标人:罗山县民政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