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德市穿紫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穿紫河中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如下补充:
1、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修改为人民币130012445.08元。
2、原工程量清单作废,修改的工程量清单附后,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1第2条”修改为“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
4、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16年3月31日10:30分;开标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16年3月29日17:00时前。
6、本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常德市穿紫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