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财政局2016-2017年度财政投资评审造价咨询服务定点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
点击:75次 日期:2016-03-14 18:43:55.0 |
序号 |
评分办法 |
分值 |
得分 | ||
2 |
信用 、 廉政 |
获奖情况 |
1、近三年曾获得部级造价类奖项的记2分; 2、近三年曾获得省级造价类奖项的记2分; 2、近三年曾获得市级造价类奖项的记2分; 所有奖项应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照片。 |
6 |
|
质量认证 |
是否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通过的计2分,未通过的不计分; 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
| ||
资信证明 |
应提供企业相关的资信证明,评委根据资信证明情况适当给分,最高不超过2分。 |
2 |
| ||
征信证明 |
应提供企业负责人的征信证明,评委根据征信情况适当给分,最高不超过2分。 |
2 |
| ||
无行贿犯罪 记录证明 |
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的计2分,未出具的不计分。 |
2 |
| ||
廉政制度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廉政制度酌情评分,没有提供的不计分。 |
3 |
| ||
3 |
业绩 |
历年服务 |
1、入围《2014年湘潭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社会中介机构定点入围单位》的投标单位,根据投标人为招标人的服务表现和服务质量,优记5分,良记4分,合格的记3分,不合格的不记分; 2、以前未入围的投标单位均视为合格记3分。 |
5 |
|
财政评审 入围情况 |
1、近三年入围湖南省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定点单位的计2分; 2、近三年入围湖南省地级市(含湘潭市)财政投资评审定点单位的,每入围一个计1分,最高不超过3分。 应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或证明材料。 |
5 |
| ||
其他行业 入围情况 |
近三年内入围湖南省级、湘潭市级纪检监察、审计、交通、水利、国土相关行业的造价咨询定点单位,已入围任何一个行业的计1分,最高不超过2分。 应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或证明材料。 |
2 |
| ||
特种项目 |
是否实施过管网管廊、污染治理、河道水库、轨道交通、机场建设、桥梁隧道等特殊项目单位工程的造价咨询,每提供一个计1分,最高不超过3分。 业绩确认应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盖单位公章)、造价咨询报告、委托单位评价函,如缺其中任意一项视为该项业绩无效。 |
3 |
| ||
5 |
评审 方案 |
评审方案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评审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针对性、科学性、响应时效进行评审,酌情计分,没有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17 |
|
档案管理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档案管理制度酌情评分,没有提供的不计分。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