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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非涉密网络项目更正公告

点击:90次 日期:2016-01-15 12:16:34.0

一、招标文件文件澄清内容:

1.原招标公告首段投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的有关规定,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彩色复印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更改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的有关规定,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非涉密网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 原招标文件的封面内容:

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非涉密网络项目

招标文件

(草案)

把招标文件下面“(草案)”两字去掉

二、注意事项:

1、本公告内容若与招标文件(采购编号:LCZ2015051)有矛盾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本公告内容将在网上公布(网址:www.lscgzb.gov.cn),请所有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编号:LCZ2015051)的供应商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丽水市采购中心    

201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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