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承办机构选定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
点击:148次 日期:2016-01-12 11:37:10.0 |
公告时间:2016年1月8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NC2016-0119-1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承办机构选定政府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29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延期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9日 09:00
四、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22面第三条第2款:甲方应协助参保人员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及时向乙报案,报案电话95518。
现更正为:甲方应协助参保人员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及时向乙方报案,报案电话 。
2、招标文件第47面评分标准第8项: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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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医保部门合作的城乡居民相关类似保险承办经验 |
8 |
参评公司近三年与医保部门合作参与本县城乡居民相关类似健康保险业务计分,按每年、每项计分,每年、每项各计2分,最高计8分。 |
提供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三年与医保部门合作的相关保险协议或文件复印件。 |
现更正为: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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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医保部门合作的城乡居民相关类似保险承办经验 |
8 |
本项不作为评分内容,各参评公司均不计分 |
不需提供相关资料 |
3、招标文件第47面评分标准第9项的评分说明:为实现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数据无缝对接,开发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系统。省内开发系统已经实际上线使用的记8分,已开发系统,但没有上线使用的记5分,其它的记0分。
现更正为:为实现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数据无缝对接,开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系统。省内开发系统已经实际上线使用的记8分,已开发系统,但没有上线使用的记5分,其它的记0分。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 购 人: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杨国栋
联系电话:13973785133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光明
电 话:13187371818 0731-85135397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