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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胡陈乡胡陈村东滑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点击:148次 日期:2015-12-21 16:05:07.0

 

宁海县胡陈乡胡陈村东滑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发至:所有潜在申请人

兹通过(01)号澄清说明的下列内容,对《宁海县胡陈乡胡陈村东滑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本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1.4.1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211日至20121210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的描述与招标文件第4页《招标公告》的第4.1.2条描述不一致,以《招标公告》的第4.1.2条描述为准,统一为“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211日至20151210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招标人:宁海县胡陈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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