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区新农合意外伤害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服务变更公告 |
点击:142次 日期:2015-12-11 13:49:39.0 |
1、原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公司综合情况
|
5 |
根据投标公司(雨湖分支机构)2014年度总保费金额计分,保费规模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计5分,5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计3分,3000万元以下的计1分。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湘潭市保险行业协会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4 |
公司服务质量
|
10 |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2015年前三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中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投诉情况行业占比<2%计10分,2%-5%(含5%)计5分,5%-8%(含8%)计3分,8%以上不计分。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加盖湘潭市保险行业协会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公司综合情况
|
5 |
根据投标公司2014年度湘潭市雨湖区范围内总保费金额计分,保费规模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计5分,5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计3分,3000万元以下的计1分。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湘潭市保险行业协会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4 |
公司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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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2015年前三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与2015年1-9月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行业占比情况(各投标单位总公司2015年1-9月保险公司保费收入÷行业总收入)计算,投诉占比÷保费占比比例≤50%计10分,50%-60%(含)计8分,60%-70%(含)计6分,70%-80%(含)计4分,80%-90%(含)计2分,90%以上不计分。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加盖湘潭市保险行业协会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