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受湘雅常德医院的委托,对湘雅常德医院轨道小车系统设备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进行如下补充修改:
1、 原“计划工期:工期 180 日历天”现变更为:“计划工期:工期 120 日
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营 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为系统集成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指定的授权销售与服务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
(3)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
(4)所投轨道物流系统必须为成熟定型产品,并有已正常运行二年以上的项目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营 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为系统集成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指定的授权销售与服务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
(3)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原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
04日”,现更改为“2015年12月07日至2015年12月11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2015年12月24日9:30时”,现更改为“2016年01月05日9:30时”。
其它事项不变。
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