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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天宁工业区保障房工程监理补充文件(一)

点击:130次 日期:2015-11-13 00:06:40.0

 

各投标人:

    1、本项目监理工期明确为:702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非监理方造成工期延长的延长监理费的起算点明确为超过合同工期(702日历天)180天的可计算延长监理服务费,超过合同工期后服务期间的人员及考勤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业主确定,但需满足监理部工作正常开展。

    3、本次监理费的取费基数以财政审核确认的招标控制价为准(不含暂列金)。

  4、招标文件第(二十三)条第14点明确为:承诺延长监理费月人均工资报价:总监及总监代表超过5000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超过3500元。

    5、招标文件有关监理员更换的处罚明确为:监理员更换每人罚款1万元。

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盖章):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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