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委党校迁建项目-暖通工程招标紧急公告1 |
点击:108次 日期:2015-09-02 18:01:04.0 |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15 018号
丽水市委党校迁建项目-暖通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原“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现更改为:“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具有建设部新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中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第6页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增加:省外企业还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增加: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紧急公告有差异之处以本紧急公告为准。
招 标 人: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