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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医疗废水处理工程招标澄清公告

点击:313次 日期:2015-08-27 18:40:52.0
 

 

市采中信字[2014]201

现将医疗废水处理工程(市采公字[2014]50号)招标项目之有关澄清事项公告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发布编号及日期

1.1发布编号:市采中信字[2014]178号;

1.2发布日期:二○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2.澄清事项

2.1一体化处理设备(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1条:工程量清单——管道安装工程中第202122项)与工艺设计参数及设备选型详细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第5条)中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中间水池、污泥池表述矛盾问题?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1条:工程量清单中第202122项澄清如下: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20

--

一体化处理设备

含中间水池(30m2) ,过滤器(包括1m3滤料活性炭),尺寸5*3*2.5,Q235碳钢材料,内外环氧沥青防锈漆

 

1

21

--

一体化处理设备

其中一座含缺氧池(30m2),沉淀池(30m2);另一座为好氧池(60m2)

尺寸7*3*3 Q235碳钢材料、人工除锈、内外环氧沥青防锈漆。

 

2

22

--

一体化处理设备

两座均为调节池(分别为45m2)

尺寸均为6*3*3 Q235碳钢材料、人工除锈、内外环氧沥青防锈漆。

2

 

2.2污水提升泵数量问题?

答:以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1条: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过滤提升泵和污泥泵工艺设计参数及设备选型问题?

答:以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1条: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1条:工程量清单——土建工程中第5项补充说明: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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